校内各相关单位:
根据《电子科技大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细则》相关规定和《关于开展各学院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备案工作的通知》(校国资〔2017〕348号)要求,请各单位及时将本单位实验室安全工作相关信息报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具体要求如下。
1. 填报附件一《二级单位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备案表(2024年)》、附件二《二级单位实验室安全工作分管领导和专管员备案表(2024年)》,并于3月20日前将签字盖章的备案表纸质版交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电子版发至邮箱 konghongbao@uestc.edu.cn
2. 在完成2024年集中备案工作后,如二级单位实验室安全工作组织机构和人员发生变动,各单位应根据变动情况相应填报附件三《二级单位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变动备案表》、附件四《二级单位实验室安全工作分管领导和专管员变动备案表》,并及时完成备案(变动发生后的10个工作日内报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联系人:孔红宝 联系电话:61831761
地址:清水河校区主楼B2-621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4年3月7日